愤怒!今天在微博上,有用户PO出了这张图,简单说,你想退酷骑的押金款得去四川,或者,你足够牛逼打通这两个电话。早知道君作为普通用户,也拨打了退款电话,当然,没有接通。 看着在通州排队的消费者,早知道君很无奈,我也是酷骑的用户,当然,我的押金也没退出来,不过这都不重要了,因为我从一开始就没抱希望能退。 早知道君不够牛逼,拼了老命的打,没有打通。这还不算啥,重要的是下面,有用户反应,酷骑清空用户余额,并且关闭APP。其实,我遭遇的情况如出一辙,余额没了,账号没了,押金没了,啥都没了 在此,需要正告所有共享单车企业,以及所有打着共享旗号收押金的 用户押金资产的所有权归用户所有,平台企业只享有占有权 酷骑的这场闹剧,说明了共享单车企业或平台普遍存在的问题:1)将用户押金、预付资金与企业自有资金完全混同,未作区隔;2)在实际经营过程中,挪走用户押金用作它途,并非例外而是常态。 事实上,在共享单车企业或平台自有资金与押金等混同之下,企业自有资金总额足以偿付用户押金,且用户申请退还押金按照约定及时退还的话,那么,共享单车企业或平台临时性挪用的行为,很难说构成违法或犯罪。但是,当共享单车企业或平台,自有资金总额不足以偿付用户押金时,那么,此时共享单车企业或平台挪走用户押金用作它途的行为且不予归还,就已经涉嫌犯罪。 按照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条规定,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退还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 因此,当酷骑、小蓝等共享单车企业或平台,财务状况恶化,明知自有资金已不足以偿付用户押金,当用户申请退还而无法依约退还时,这些共享单车企业或平台已经涉嫌构成“侵占罪”。 令人吊诡的是,不论是此前的酷骑、还是如今的小蓝,这些濒临倒闭且无法及时退还用户押金的企业或平台CEO,还主动接受媒体采访,或是反思经营策略不当,或是向用户深表歉意,完全未意识到企业的经营行为或自己的决策行为已经涉嫌犯罪。 早知道君的钱究竟在哪里,已经不重要了,如果小伙伴还想退钱,得想点办法,我的邻居们要联合起诉,对有同样想法的小伙伴,我提供以下专业建议。 |